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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法律效力

[导读]:  宋律师,广州医疗过错鉴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

 宋律师,广州医疗过错鉴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院往往最担心的就是医疗事故的发生,如果导致患者的病情加重,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在出现争议以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对医院提出要求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协商处理相关问题。那么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呢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资料。生活中医疗事故的发生是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掌握了这方面的有关知识后,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也会比较熟悉。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法律效力

  在实践中,如果患者在医院就医的过程中遭到医疗损害的,患者及其家属要及时地前往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来划分院方及患者自身的,那么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法律效力

  审理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时,不可避免要面对记载整个医疗过程的病历,病历中的很多专业术语,对于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官来说,很难作出准确判断,对于医疗损害的四个构成要件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患者的损害这两个要件不难判断,难的是判断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医务人员的过错,对于后两个要件,一般要根据鉴定意见来予以确认。

  但对于医疗纠纷中因果关系的鉴定,是司法鉴定机构的医学专业人员根据医院的病历等材料,结合自身的知识及经验等作出判断,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不同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存在差异,甚至完全相反,因此法官对鉴定意见应该严格审查,全面、客观地对所有的证据进行审核判断,并到医院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详细询问,同时要求原告说明其认为医院在哪些方面存在过错。

  二、医疗损害的主要内容

  1、医疗技术损害

  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

  医疗技术损害适用过错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

  2、医疗伦理损害

  医疗伦理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

  在诉讼中,对于构成的医疗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明,由受害患者一方负责证明。在此基础上实行过错推定,将医疗过失的举证全部归之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医疗过失,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应当承担赔偿。

  3、医疗产品损害

  医疗产品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该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

  三、医疗损害纠纷鉴定有哪些内容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当载明医疗过程中的哪一个具体医疗行为违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常规、规范,要指明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

  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的因果关系。应说明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必然联系,即损害后果是否由医疗过失行为直接引起。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因果关系往往是错综复杂的,某一原因可能产生多种损害后果,某一损害结果的发生又可能缘于各种原因。损害结果的发生可能是一个人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的,也可能是多个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的,还可能是医疗过失行为和疾病发展的共同结果。因此,这一部分应当载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如果存在医疗过失,要以医学科学原理分析这一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程度。根据《医疗事故中关于医疗过失行为程度评定的暂行规定》,这一部分应当载明患者在接受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治疗之前原有疾病的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和患者原有疾病在造成本次损害后果之中所起的作用、所占比重如何,科学、客观地判定医疗过失行为在造成损害后果中的程度。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综上,医疗鉴定需要通过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做出,在法庭上医疗损害鉴定的效力是相当于书面证据的,原告在起诉的时候要注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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